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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

云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2027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王静 发表时间:2026-09-21 访问次数:

为切实做好2027年云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招收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云南农业大学2027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云南农业大学2027年推免生招生材料审核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植物保护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7年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材料审核专家组、面试专家组和工作监督组,各机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分工负责、协同推进。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院长

副 组 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

组  员:各学位点点长

秘         书: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秘书

主要职责:审定学院推免生招生实施细则;审定材料审核办法及评分标准;审核复试(综合考核)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研究决定接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裁决有关争议;对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全过程负责。

(二)材料审核专家组

按学院(或学科专业)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每组专家不少于3人,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主要职责:对照报考条件逐一审核考生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核实材料内容的真实性,甄别考生身份、推免资格、学业成绩等核心信息;按照学院公布的评分标准独立打分,形成材料审核成绩;整理审核工作记录并按要求归档。

(三)面试专家组

按学院(或学科专业)成立面试专家组,每组专家一般不少于5人,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主要职责:拟定面试试题,实施面试考核,现场独立评分,现场记录考生作答情况,形成面试成绩。报考直博生的考生,面试专家组中应有不少于3名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

(四)工作监督组

监督组组长:党委书记

组           员:党委副书记、组织员、党政办公室主任、教师代表

主 要 职 责:全程监督推免生接收各环节工作,受理考生举报投诉,对违规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二、接收专业与计划

(一)接收专业

我院2027年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及拟招生人数,以《云南农业大学2027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公布为准。主要接收专业如下:

层次

专业代码

专业(领域)名称

学位类型

学习形式

硕士

090400

植物保护

学术学位

全日制

硕士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专业学位

全日制

博士
(直博生)

090401

植物病理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博士
(直博生)

090402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学术学位

全日制

博士
(直博生)

090403

农药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博士
(直博生)

0904Z1

入侵生物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博士
(直博生)

0904Z3

园艺植物抗性与资源利用

学术学位

全日制

(二)招生计划

各专业接收推免生名额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上限比例,其中硕士研究生为50%,博士研究生为30%。学院可根据生源质量在不超过上限的前提下统筹使用,最终以学校下达的计划为准。


三、申请条件

申请我院推免生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

(三)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潜质;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英语水平: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425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

2.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应属于相同的一级学科或相近学科。我院可接收的相近学科为:植物保护(0904)、生物学(0710)、作物学(0901)、园艺学(0902)、农业资源与环境(0903)、林学(0907)、草学(0909)等,最终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3.具有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本科阶段学业成绩排名一般应列本专业前50%;

4.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书(其中一封原则上由报考意向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出具)。


四、申请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填报志愿(2026年9月21日9:00-10月18日)

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注册,上传照片、网上支付报名费后填报志愿。

(二)资格审核与复试通知(2026年9月22日8:00-10月20日)

学院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确定复试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或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参加复试。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材料审核与复试(2026年9月22日8:00-10月20日)

考生按本细则第五条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学院组织材料审核专家组进行材料审核,组织面试专家组进行复试。

(四)拟录取与公示(2026年9月24日-10月20日)

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系统规定时间内接受并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政审、调档与录取通知书(预计2027年5—6月)

拟录取推免生预计在2027年5—6月完成政审和调档,届时请查询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网站相关通知。正式录取通知书在教育部录检工作完成后通过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移交录取学生。


五、申请材料

参加我院综合考核的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下列材料按顺序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为“姓名+报考专业+考生编号”)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以学院发出的“复试通知”为准。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须在有效期内);

(三)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四)《云南农业大学2027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查表》(须加盖考生所在学院或单位党组织公章);

(五)外语水平证明材料、科研创新证明材料、重要奖项证书(若有上述材料可提供),具体包括:CET-4/CET-6、雅思、托福等外语水平证书;已发表论文、专利证书、科研项目参与证明;学科竞赛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

(六)报考直博生的考生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书、《云南农业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以及能体现本人科研能力的相关附件材料;

(七)个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使用学校提供的统一模板,须本人手写签名)。

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信息不实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复试、拟录取或入学资格,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学院不予审核,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核内容与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由材料审核和复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复试为综合考核的必要环节,所有推免生均须参加。

(一)材料审核

1.合规性审核。材料审核专家组逐一对考生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重点核验考生的推免资格、报考专业条件、学业成绩、身份信息、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情况。合规性审核不合格者,不进入综合素质评分环节,不予复试。

2.综合素质评分。合规性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综合素质评分环节,满分100分。专家组成员按照下列标准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一级指标

分值

考核要点

本科阶段
学业成绩

60

以本科阶段平均学分绩点和专业排名为主要依据。

外语能力

15

依据CET-4、CET-6、雅思、托福等成绩评定。

科研创新能力

15

依据参与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授权专利、学科竞赛获奖等情况评定。

综合素质与
培养潜力

10

结合考生本科阶段综合表现评定,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专业认知、科研规划、发展潜力等。

3.学院加强对考生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的复核,并视情况在面试环节进一步考查。材料审核过程应规范审慎,相关记录、审核意见、打分材料等交由研究生处集中电子化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二)复试

复试满分100分,由复试专家组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要素及分值如下:

考核

内容

分值

考核要点

专业能力考核

50

以综合性、开放性和能反映学科研究最新进展的能力型试题为主,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对本学科前沿动态和研究方法的了解,分析与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

外语能力考核

20

主要考查考生口语、听力、阅读理解、翻译能力。

综合能力考核

30

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知识与理论掌握情况,本学科前沿与研究动态了解情况,思维反应与表达能力,心理素质与综合表现等方面。

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1.复试组织。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面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等措施,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复试方式、具体时间、地点由学院另行通知。

2.复试时长。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报考直博生的考生一般不少于30分钟。

3.过程记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由研究生处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4.成绩计算。复试成绩取面试专家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

5.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确定为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综合考核总成绩

综合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公式为:

综合考核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40%+复试成绩×60%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严禁以材料审核结果作为录取考生的唯一依据。

(四)排序与同分处理

学院按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复试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序。


七、拟录取

(一)学院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及递补名单。

(二)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学院工作监督组会同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三)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系统规定时间内接受并确认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学院可按递补名单依次递补。

(四)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或取消拟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

3.资格审查或材料审核不合格的;

4.在申请、审核、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存在考试作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5.拟录取后至入学前受到处分,或未能在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

6.教育部及学校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情形。


八、信息公开与咨询服务

(一)学院将及时公开推免生接收实施细则、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二)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推免生招生政策咨询,及时回应考生关切。

(三)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71-65228732(王老师)

咨询邮箱:342821246@qq.com

学院网址:http://zby.ynau.edu.cn

学校研究生处网址:https://yjs.ynau.edu.cn


九、纪律与监督

(一)回避制度。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考本单位推免生的,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考本单位推免生的,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凡与考生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专家和工作人员,须主动申请回避,否则取消其参与资格,并按规定追究责任。

(二)人员管理。学院选聘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研究生导师承担材料审核、命题、面试等工作,并开展招生政策和纪律培训。

(三)违规处理。对于在推免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考试作弊、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招生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复试、录取或入学资格,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将相关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学校、记入学生人事档案。对未严格履行职责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工作人员和指导教师,按学校规定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四)档案管理。考生申请材料及遴选推荐、综合考核各阶段答卷、评分记录、录音录像等材料交由研究生处电子化存档;所有纸介质材料均须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及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

(五)申诉渠道。考生对材料审核、综合考核或拟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及时答复申诉人;对学院处理意见仍存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反映,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组织核查并给予答复。


十、其他事项

(一)资助体系。国家和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发放要求以当年学校通知为准。

(二)学费与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生·学年,基本学制3年;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生·学年,直博生基本学制5年。

(三)已被我院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录取的推免生在研究生入学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

(五)“中国现代农业联合研究生院”专项学生的课程学习在河南农业大学(郑州)完成;除联合培养等需要,我院硕士研究生均在校本部(昆明)培养。

(六)硕士推免生入学后适用硕士研究生的管理规章制度,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直博生入学后适用博士研究生的管理规章制度,享受博士研究生同等待遇。

(七)本细则由云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本细则如与教育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最新政策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云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