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的访问! 今天是

通知公告

植物保护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实施细则(2024年)

作者:王万军 发表时间:2024-07-11 访问次数:



   根据《云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校政发【2015134号)精神,为保证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第一条  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条  自主选择专业的时间为第一学年结束和第二学年第一学期结束。

第三条  自主选择专业的要求:

(一)不得跨招生时对应的普通本科、高职本科、应用型本科培养类型选择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艺术、体育类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高水平运动员以及已有转学经历的学生,均不得自主选择专业。

(二)第一学年结束时不得跨招生时的文史类、理工类选择专业;

(三)第二学年第一学期结束时不得跨专业类选择专业(专业类的划分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执行)。

第四条  学生申请自主选择专业应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一)热爱拟转入专业,对拟转入专业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

(二)修完相应时间内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

(三)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四)身体条件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专业的要求。

(五)校本部2023级全日制本科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第五条  工作组织

(一)学院成立2023级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组,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学院于2024710日前制订各专业接收学生的计划并报教务处审批;

(三)学生填写《云南农业大学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申请表》附件2,请辅导员进行学业情况及综合鉴定(需注明成绩是否合格,是否有违纪记录)并签字后,附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2493日前交学生本人所在学院教学办,逾期不再受理。转出学生的资格条件及提供的成绩单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复印的证明材料,要核实原件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由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加盖学院公章。转专业学生的成绩以教务系统里档案成绩单的成绩为准。

(四)学院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对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的基本条件、学习成绩、获奖等情况进行审核,结合学院当年接收自主选择专业学生人数计划,确定拟接收的学生名单。

(五)自主选择专业的学生按照课程学习成绩高低进行择优接收。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获得计算机二级考试合格证书等技能证书,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承担过科技创新项目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

(六)学院2024911日前完成对申请转入学生考核选拔工作,确定拟接收的学生名单后,填写《云南农业大学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学生录取名单汇总表》附件4报教务处。

(七)经学校审批同意后,组织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

第六条  重新选择专业学生的培养方案、学习年限、学费标准按重新选择的新专业执行。

第七条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补修教学计划规定的相应课程。原已获得的课程与新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为相同或相近课程(学分差别小于0.5学分)的学分,经学院和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予以承认;其他课程可认定为公共选修课学分。

第八条  其他事宜按照《云南农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实施办法》(校政发【2015134号)执行。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6级全日制本科生起开始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


植物保护学院

2024710

2023级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接收学生计划表

学院

专业

接受科类

现有

人数

接收

人数

咨询人

联系电话

咨询地点

植物保护学院

动植物检疫(植物检疫方向)

理科类

67

12

王万军

15887070691

植保学院教学办

植物保护

理科类

176

12